2014年前后,根据湘西州统一部署,各县市相继建成133座小型垃圾焚烧炉,集中焚烧乡镇生活垃圾,每座处理能力5-10吨/日,目前正常运行的有111座。这些小型焚烧炉普遍没有配套建设治污设施,仅有2座建有简易除尘设施,二次污染严重。
督察组抽查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6座焚烧站均发现,现场气味刺鼻,浓烟滚滚,垃圾随意堆存,焚烧废渣随意挖山掩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严重,与周边优美山区环境极不相称。泸溪县洗溪镇李岩村垃圾焚烧站虽建有简易治污设施,但长期没有运行,设施已破烂不堪。
早在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即发文要求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小型焚烧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随后也多次提出“逐步取缔”的明确要求。
湘西州计划建设2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中,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计划2017年底开工建设,2018年建成,2019年上半年投入运行,但截至目前仍不具备投用条件;永顺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计划2018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19年投入运行,但目前仅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州内小型焚烧炉迟迟得不到取缔。随着垃圾总量的不断增加,二次污染越来越严重,从而引发大量群众投诉!
早在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就曾3次投诉永顺县芙蓉镇雨龙村垃圾焚烧点问题,湘西州仅对群众举报的具体点位问题进行了整改,而对辖区内存在的大量同类问题视而不见。
2020年11月9日,群众通过“12369”平台举报凤凰县廖家桥镇焚烧站问题后,当地反馈称“保证不再焚烧”,但本次督察进驻时,该焚烧站仍在正常运行。
湘西州建设美丽湘西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全州建设美丽湘西工作要点》明确,全面取消乡镇简易垃圾焚烧炉,由湘西州住建局牵头负责。
督察发现,湘西州住建局不仅未开展相关工作,甚至以“不负责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炉建设管理工作”为由,向督察组出具“不掌握全州现有乡镇垃圾焚烧炉建设数量、布局及处理规模等情况”的正式文件说明。
督察同时发现,现有垃圾填埋场运行也存在一些问题。古丈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底部防渗不到位,部分渗滤液从底部雨水排口流出;花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管理不规范,处理废水通过雨水沟直排,渗滤液调节池覆膜上的雨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化学需氧量浓度达576毫克/升,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浓度限值的4.76倍。
通报认为,发生这一系列问题的原因是“湘西州委、州政府重视程度不高、主动作为不够,不仅未制定垃圾处理领域规划或计划,也未推进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即便是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后,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一拖再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虽多次发文要求逐步淘汰小型焚烧炉,但始终没有明确时间期限要求,态度不够坚决,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基层的等待、观望心理”。
根据吉首市6月16日发布的公示,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0年12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完成主厂房主体工程;2021年12月28日1号锅炉点火进行设备调试;2022年6月10日设备安装及调试全面完工;2022年6月19日进入试运行阶段,并根据程序逐步开始进行并网发电和72+24小时试机,试机期间日处理垃圾约800吨。整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61000万元。
吉首市是湘西州的首府,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成投用及乡镇小型垃圾焚烧炉的拆除,标志着湘西州的垃圾处置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然而,乡镇垃圾处理却依旧是一个难解的普遍性问题,尤其是在交通不便的山区(湘西恰处山区),林立的大山和蜿蜒曲折的道路让垃圾收运费用高涨,而垃圾量却又稀少,导致垃圾集中处置代价高昂。“分散式”的就地处理,或许仍会成为众多乡镇的无奈选择。
而制约乡镇级垃圾处理设施的,依旧是那两个老问题,资金不足和标准缺失!因此,若想彻底解决乡镇垃圾处理问题,需要做的恐怕不仅仅是严格的环保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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